糖尿病
初次发现血糖异常,病因和分型不明确者。
2.儿童和年轻人(年龄25岁)糖尿病患者。
3.妊娠和哺乳期妇女血糖异常者。
4.糖尿病急性并发症:严重低血糖或高血糖伴或不伴有意识障碍(糖尿病酮症;疑似为糖尿病酮症酸中毒、高血糖高渗综合征或乳酸性酸中毒)。
5.反复发生低血糖
6.血糖、血压、血脂长期治疗(3~6个月)不达标者。
7.糖尿病慢性并发症(视网膜病变、肾病、神经病变、糖尿病足或周围血管病变)的筛查、治疗方案的制定和疗效评估在社区处理有困难者。
8.糖尿病慢性并发症导致严重靶器官损害需要紧急救治者(急性心脑血管病;糖尿病肾病导致的肾功能不全;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导致的严重视力下降;糖尿病外周血管病变导致的间歇性跛行和缺血性症状;糖尿病足)。
9.血糖波动较大,基层处理困难或需要制定胰岛素控制方案者。
10.出现严重降糖药物不良反应难以处理者。
11.明确诊断、病情平稳的糖尿病患者每年应由专科医师进行一次全面评估,对治疗方案进行评估。
12.医生判医院处理的情况或疾病时。